夏天的溫哥華可以再自由享受一點了,因為市府在特定公共廣場飲酒的試點項目正在擴大,以允許成年人全年可在 6 個地方喝酒精飲料。
該市於 2020 年首先在 4 個廣場實施季節性試點。 市議會投票通過,開放全年民眾可在 6 個廣場飲酒,5 月 15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間允許第七個公共廣場可飲酒。
市長沈觀健說:「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,溫哥華民眾可以放心地在共享公共場所安全、負責任地享用酒精飲料。我們非常高興能夠支持該計劃的擴展。社區聯繫和公共生活空間很重要,而開放全年飲酒的廣場將有助於讓我們的城市更有活力,同時支持當地企業。」
達到法定飲酒年齡的人可以在上午 11 點至晚上 9 點之間在允許的公共廣場喝上一杯,而在冬季(10 月 17 日至次年 5 月 14 日),開放時間為上午 11 點至下午 5 點。
該市表示,之所以選擇這些廣場,是因為它們有洗手間等設施。雖然允許民眾可在這些場所負責任地飲酒,但過度飲酒而導致醉酒仍然是非法的。
●全年公共廣場可飲酒的地點(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):
●只開放春夏季節的一個場所:(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10 月 5 日)
資料來源:星島日報 (2023年4月11日)
圖片:加通社